清账公司清账逼迫下签订借条是否合法一、逼迫情况下签订借条是否合法1、在受到威胁、胁迫、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无效2、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,不受法律的保护。但被逼迫人在解除逼迫、威胁后,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,陈述被逼迫写下借条的事实,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,也为日后法院对被逼迫所写借条的合法性、真实性留下可贵的证据。3、《合同法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: 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,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。二、借条的诉讼时效怎么确定?借条纠纷中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诉讼时效的问题,按照诉讼法的规定,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。那么借条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呢?有两种情况,一种是借条上写了还款日期的,一种是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。写明还款日期的,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日期到期后的第二天起算,如果债权人在三年之内没有催告债务人,就丧失胜诉权。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,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,确定没有写明还款期起的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,实际上存在如下几种类型:(一)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,实际上却未履行的,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;(二)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但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,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,就等于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,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,那么,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,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;(三)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,债务人当即明确拒绝履行的,例如债权人没有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,债务人拒绝即属于行使抗辩权,那么,债务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,诉讼时效也不起算;(四)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,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,并且否定债权的存在,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,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;(五)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,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,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,在该期限届满时,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,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,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。一方因为受到了他人的威胁、暴力,逼于无奈之下而写下的借条,由于违反了《民法总则》《合同法》等相关法律中平等自愿的规定,所以这样的借条一般是无效的。而实践中就需要有证据证明,写的借条确实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下作出的,格外也可以要求对方提供之前借钱的凭证。
资阳市位于四川盆地中部。北及东北与成都、德阳、遂宁相邻,东及东南与重庆直辖市相接,南连内江,西接眉山。面积7962平方千米,人口488.1万。设雁江区和简阳县级市及安岳、乐至2县。市政府驻雁江区。
全市地形以丘陵为主。西北边缘为龙泉山中段,海拔550—900米,相对高差200—400米。狮子岩海拔992米,为本市最高峰。其余地带为川中丘陵地区,丘陵间布有平坝,一般海拔380—500米,有的地方海拔350米左右。大部分为浅丘区,相对高差40~80米。丘顶一般为浑圆,丘间谷地宽坦。大致以乐至的石湍到安岳的朝阳、兴隆、两板一线为界,此线以西水系归沱江,以东水系汇涪江。西部沱江流域(包括三岔、石盘水库灌区)农灌方便,宜农利耕。中部和东部河流短小,流量极不稳定,分段建库,农业灌溉才有保证。主要河流沱江自金堂流人本市,经简阳市和雁江区出境。支流绛溪河从仁寿人本市,自西向东,于简阳城北注入沱江。另一条支流环溪河自北而南,由金堂入境,经简阳东部南下,在雁江区两河口注入沱江。安岳境内大、小清流河,大、小蒙溪河也为沱江水系,但大、小岳阳溪汇成的姚市河,及接纳龙台的石羊河,均出境潼南,成为涪江水系。
本市地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类型区域,具有冬暖夏热,降水适中的特点。年平均气温简阳、雁江分别为17.2℃和17.4℃,乐至与安岳分别为16.9℃和17.8℃。一月平均气温在6.3℃~6.9℃之间,七月均温为26.6℃~27.6℃,其特点为安岳高于乐至,而雁江区和简阳总是居其中间水平。乐至年降水量为976.4毫米,安岳为987毫米,而雁江区和简阳又分别为975.9毫米和907.3毫米,比上述两县略少。